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观目录
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观方面指的是,虽然共同危险行为人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造成损害结果,但实际上是谁的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并不明确。也就是说,各危险行为人的行为都有可能造成现实的损害结果,但不能确切地证明谁的行为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。
从主观上讲,共同危险行为人之间并没有共同的故意或过失,他们各自独立地实施了危险行为,对于损害后果没有共同的认识和意愿。虽然就每一个行为人而言,其主观上对实施加害行为各自存在故意或者过失,但相互之间并无共同的侵害计划,而是各自独立地实施了危险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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